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中航电测仪


(资料图片)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

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

表决。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基于市场原则发生,并按照市场标准协商定价,

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发生的军品关

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军品定价议价规则及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的

民品关联销售定价系根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半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在预计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汪方军    徐志刚        赵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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